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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时间为2015912日、13日。为做好研究生注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校研究生每学期开学前须进行报到注册,报到(按指纹)表示本人已到校,注册(学生证加盖注册印章)表示本人缴纳了学校的各项费用,取得在校学习资格。

2.注册系统将于2015912日上午8:00开放9131700关闭。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校园卡及学生证在南校区图书馆二层、北校区图书馆二层刷卡、按指纹、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校园卡及学生证丢失的学生,应先到现场通过指纹报到,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到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数字校园建设中心校园卡部(校本部书法楼、北一区学生食堂北侧)补办相关证件和注册印章。补报到结束后,电教楼3层报到注册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开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周),供学生补打注册章使用。

3. 请学生于2015810日后,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在门户中的学生缴费管理中,查询本人的欠费情况。学生本人如果对所应交费用核实无误,请在910日前在网站中直接利用网银支付把费用交齐,财务处不再安排统一划款,请同学们相互转告,以免耽误办理注册手续。(注意:已申请学费或住宿费助学贷款的同学可以暂时不交相关费用,开学后先办理报到手续,等贷款手续办理完后,另行安排注册时间;需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请放假前尽快到学宿办办理退宿手续)。网上交费具体操作说明,请见“学生缴费管理”中“网上缴费操作流程”。

4. 已具备注册资格、但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完成注册的学生,须于20159131700前在网上报到注册系统中进行请假以暂缓注册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后,在学工模块中有报到注册系统,点击进入后,学生可以自行提交请假信息,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可以对该请假信息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才能暂缓注册。因事请假的,一般不得超过2周;因病请假的,应提交校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时间不得超过4周,超过4周的应办理休学手续。请假同学经院系审核、批准后,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到电教楼三层北电梯间(南校区)补办注册。

5. 学生由学校派往境外或京外参加实习、实践,无法按时返校办理注册的,应于本学期末至2015913日前向所在院系请假,由院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报数字校园建设中心备案。

6.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学生无需注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按时注册。开学后复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同时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015918日,925日,109日任一补注册时间办理补注册手续。

7. 已通过网上报到系统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到校后,须由本人持校园卡、学生证到电教楼三层北电梯间(南校区)补注册,补注册的时间为2015918日,925日,109日。

8. 京外在职教育硕士在暑期学习第一周进行注册。

9. 未注册研究生不享有在校研究生享有的各项权益,没有当学期的学习资格,不能进行选课,校园卡一切功能冻结;已通过网上报到系统请假并获批准的学生,可以先行跟班旁听,待注册之后,再取得正式学习资格。

10.没有按学制年限正常毕业需延期的研究生须同样按照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注册。

11.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以及超过缓注册期限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