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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承担研制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正式印发

春节前夕,受教育部委托,由欧阳中石先生担任首席研制专家,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以及其他相关专家承担研制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由教育部正式印发,于2013年春季在全国中小学开始执行。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2011年5月,教育部正式聘请欧阳中石先生担任首席研制专家,委托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以及其他相关专家研究制定《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自接受研制工作之日起,在欧阳中石先生的指导下,在前院长刘守安教授、院长王元军教授的亲身参与及悉心带领下,书法院将研制工作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抽出精干力量,全力投入,保证研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书法院组建了撰写小组,采取个别起草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字斟句酌,数易其稿。在研制过程中,欧阳先生曾多次撰写书面意见,提出研制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确定了正确方向。书法院研制人员还与校外专家一道,广泛收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的反馈意见,将意见条分缕析,做出频度统计,认真研究吸纳,使初稿具有了充分的包容性。初稿完成后,书法院联合教育部语文课程改革专家,广泛吸收其他学科课程改革的经验,对《纲要》反复推敲和完善,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严格审议,顺利获得通过。

《纲要》提出了“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等四大基本理念,从硬笔和毛笔两方面,确定了中小学各学段书法教育的内容和目标,给出了详细的实施建议和要求。其中,要求“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是保证中小学书法教育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规定,书法课的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纲要》的发布,必将有效推动我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发展,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据悉,书法院为了配合中小学书法教育,还在中小学师资培训、教材编写、学术研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纲要》的落实做了很多积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