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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书法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不超过

130400

美术学

15(含初教院1)

1/1.5

135107

美术

40(含推免生1)

1/1.5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

地点

复试内容

330日上午

800-12:00

电教楼401402

专业理论笔试、面试及外语口语、临摹创作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单独测试

3、专业笔试

笔试

4、专业面试

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笔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

2、专业笔试(临摹创作、专业理论)占复试总成绩的95%

3、专业面试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录取总成绩合成

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录取办法

对复试总成绩及格的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